
“样板房”的诱惑:
从1万定金到10万预付款
邵女士于2025年11月16日添加了靓佳家(陕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微信,并于一周后前往公司。她称,该公司地址在西安太白南路,其展厅现场人气颇旺,工作人员反复强调“名额所剩无几”,要想锁定样板房资格,需缴纳1万元定金签订《靓佳家预定合同》。
量房后现分歧:
产证面积与“外框面积”之争
付款后的转折来得比预想更快。邵女士告诉记者,工作人员上门量房后,她发现报价体系存在明显异常:她的房屋房产证建筑面积为163.49平方米,而合同却按照“外框面积”175平方米计费,凭空多出10余平方米。
据了解,在装修语境中,“外框面积”通常指包含墙体厚度的房屋外围水平投影面积,是部分装修公司用于计价的一种方式。它不同于“套内面积”或“建筑面积”,而是以房屋外墙轮廓为基准计算的面积。
展开剩余79%更让她不安的是,公司先后给出了多种不一致的报价,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我每次问,他们都给不出明确说法,就一直坚称自己‘没量错’。”这让邵女士开始对这家公司的操作产生怀疑。她随后查询发现,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15日,“他们开始宣传时所谓‘深耕行业十余年’的说法,我很怀疑是不是真的。”
“如果我知道这是一家刚成立的公司,根本不可能放心交10万块钱。”邵女士表示,事后反复考量,认为对方是利用了“样板房”等看似权威的宣传语,营造了虚假的信任基础。
通过“爱企查”平台,记者也查询到,该公司成立于2025年4月15日。
退款时遇阻:
20%违约金“没先例”?
发现上述问题后,邵女士明确表示希望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款项。然而,公司的回应让她倍感失望——“没有先例”。
3月3日,记者联系到该公司杨姓家装顾问,对方给出了一套完全不同的说辞。据该家装顾问解释,邵女士的住宅属于第四代住宅,赠送的露台未计入房产证面积,但公司测量的是“实际使用面积”,因此175平方米的计费基础并无不当。关于退款问题,该顾问坚持,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扣除20%的违约金。
至于邵女士提到该公司回复退费“没有先例”的说法,该顾问称,“意思是从没有顾客主动要求终止合同,大家都对我们的服务很满意。”
记者注意到,双方签订的《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上,工程施工外框面积为175㎡,其合同解除和终止条款中提到,因甲方原因要求解除合同的,开工前材料未进场,甲方需要承担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材料进场后,甲方需承担合同总额70%的违约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司法实践中,超过实际损失30%的违约金通常可被认定为“过高”。
记者联系到市场监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称,如果消费者与装修公司签订了合同,且合同上有针对违约责任的条款,一般需要按照合同执行。消费者如果对装修公司服务存在疑问,可携带合同、票据等,联系靓佳家(陕西)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所在辖区的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反映,由工作人员进行调解,如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消费者还可通过法律渠道解决。
业内人士建议:
签约前必查三件事
针对邵女士的遇到的问题,从事家装行业超过10年的何先生给出了建议:
查企业“底细”。建议消费者签约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成立时间、行政处罚记录、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声称“多年口碑”的企业,成立时间是最直接的验证指标。
看面积计算方式。装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计费面积的计算口径——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还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后者是否包含赠送空间?若包含,应注明具体数值,避免后续争议。
对于格式化约定20%违约金的条款,签约时可主动提出异议,协商更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如已签约且发生纠纷,可依据《民法典》请求调整过高违约金。
查企业“底细”。建议消费者签约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公司成立时间、行政处罚记录、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于声称“多年口碑”的企业,成立时间是最直接的验证指标。
看面积计算方式。装修合同中应明确约定计费面积的计算口径——是以房产证面积为准,还是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后者是否包含赠送空间?若包含,应注明具体数值,避免后续争议。
对于格式化约定20%违约金的条款,签约时可主动提出异议,协商更合理的违约责任条款。如已签约且发生纠纷,可依据《民法典》请求调整过高违约金。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马群
编辑 | 李 朵 姜金梓
责编| 韩 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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